內容簡介
《中華通韻》是由*、國家語委2019年發布、試行的語言文字規範。規範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提出,由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語言文字規範標準審定委員會審定。規範起草單位是中華詩詞學會。規範起草人為:鄭欣淼、星漢、趙京戰、李文朝、範詩銀、羅輝、錢志熙、林峰、李葆國。
《中華通韻》共有七個部分。一、範圍,二、規範性引用文件,三、術語和定義,四、總則,五、韻部劃分和韻字收錄原則,六、韻部表,七、韻字表。
《中華通韻》依據漢語拼音韻母表劃分韻部。《中華通韻》按照《通用規範漢字表》確定韻字,照錄一、二級字6500個,三級字舍棄了377個冷僻字後,錄用在以往詩詞中出現過的漢字1230個。共收錄韻字7730個。這些規範漢字,完全可以滿足詩詞及各類韻文創作的需要。
韻字表中韻字的排列是按照該字在古今詩詞中出現的頻率高低來定的,頻率高的在前,頻率低的在後,這樣排列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使用者檢索和查找更方便、更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