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標準按照GB/T l.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GB/T l5835-1995《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與GB/Tl5835—1995《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原標準在漢字數字與阿拉伯數字中,明顯傾向於使用阿拉伯數字。本標準不再強調這種傾向性。
——在繼承原標準中關於數字用法應遵循“得體原則”和“局部體例一致原則”的基礎上,通過措辭上的適當調整,以及更為具體的規定和示例,進一步明確了具體操作規範。
——將原標準的平級羅列式行文結構改為層級分類式行文結構。
——刪除了原標準的基本術語“物理量”與“非物理量”,增補了“計量…‘編號”“概數”作為基本術語。
本標準由*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提出並歸口。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北京大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詹衛東、覃士娟、曾石銘。
本標準代替GB/T l5835-1995《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與GB/Tl5835—1995《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原標準在漢字數字與阿拉伯數字中,明顯傾向於使用阿拉伯數字。本標準不再強調這種傾向性。
——在繼承原標準中關於數字用法應遵循“得體原則”和“局部體例一致原則”的基礎上,通過措辭上的適當調整,以及更為具體的規定和示例,進一步明確了具體操作規範。
——將原標準的平級羅列式行文結構改為層級分類式行文結構。
——刪除了原標準的基本術語“物理量”與“非物理量”,增補了“計量…‘編號”“概數”作為基本術語。
本標準由*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提出並歸口。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北京大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詹衛東、覃士娟、曾石銘。
本標準按照GB/T l.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GB/T l5835-1995《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與GB/T
l5835—1995《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原標準在漢字數字與阿拉伯數字中,明顯傾向於使用阿拉伯數字。本標準不再強調這種傾向性。
——在繼承原標準中關於數字用法應遵循“得體原則”和“局部體例一致原則”的基礎上,通過措辭上的適當調整,以及更為具體的規定和示例,進一步明確了具體操作規範。
——將原標準的平級羅列式行文結構改為層級分類式行文結構。
——刪除了原標準的基本術語“物理量”與“非物理量”,增補了“計量…‘編號”“概數”作為基本術語。
本標準由*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提出並歸口。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北京大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詹衛東、覃士娟、曾石銘。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T l5835—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