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國務院公布*、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組織制定的《通用規範漢字表》。《通用規範漢字表》的制定與實施,對提升我國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具有重大意義。為了更好地幫助使用規範漢字,課題組以《通用規範漢字表》收錄的8105個漢字為對像,將采集到的漢字各類屬性(主要包括漢字的形、音、義、碼等基本屬性)標注其後,形成這部《通用規範漢字屬性字典》。
《通用規範漢字屬性字典》在編制過程中,參考字典辭書,對每個漢字的屬性給予嚴格規定與標注。本字典是從漢字的形、音、義、用、碼等基本屬性出發,從另一個角度揭示《通用規範漢字表》。本字典具體揭示項目如下:《通用規範漢字表》所收規範漢字的字形、總筆數、總筆順、201部首、201部外筆數、214部首、214部外筆數、《通用規範漢字字典》位置標引、《漢語大字典》位置標引、《康熙字典》位置標引、漢語拼音、注音字母、韋氏拼音、四角號碼、五筆碼、鄭碼、IDS編碼等基本屬性信息,確立規範漢字中簡化字與繁體字、正字與異體字的對應關繫,並給出規範漢字的國標、國際、其他國家和地區等編碼碼位,以幫助讀者使用規範漢字。
歡迎讀者通過本字典更好地使用《通用規範漢字表》,更歡迎大家對字典提出寶貴意見,以利進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