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在我們的本卷《公司法律評論》即將出版之際,正是我國新《公司法》、新《證券法》正式施行周年之時。可以說,2006年是我國證券市場發展的轉折之年,也是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有關各項承諾逐步兌現之年。新《公司法》、新《證券法》的許多規則進一步體現了市場經濟的需求,對深化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起到了極其重要的推動作用。本卷評論的絕大多數內容反映了這一轉變過程中所取得的成果、所面臨的問題以及學者們對未來發展的一些深層次思考。
“年度法制報告”欄目全面回顧了2005年證券市場法制建設的巨大成就和情況。“國企改革”欄目轉載的是一篇筆者在中國浦東干部學院給中央企業高層管理人員所作的學術報告。這一報告所涉及的問題,不僅回應了近兩年要不要繼續進行國有企業改革的大爭論,而且對如何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提出了可行的建議,引起了學術界、實務界相當大的反響,對我國建立健全國有經濟有關的法律制度具有不可忽視的參考價值。
“公司法制”專欄選載了七篇論文。這些論文重點對有限責任股東的退出和除名、股東派生訴訟原告資格、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的本土化以及關聯企業的權利義務關繫等問題進行了分析與探討。對這些問題的分析已經不像此前的一般理論性分析,而是以新《公司法》作為依據,作出了更為契合市場實際的探討。在我們的本卷《公司法律評論》即將出版之際,正是我國新《公司法》、新《證券法》正式施行周年之時。可以說,2006年是我國證券市場發展的轉折之年,也是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有關各項承諾逐步兌現之年。新《公司法》、新《證券法》的許多規則進一步體現了市場經濟的需求,對深化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起到了極其重要的推動作用。本卷評論的絕大多數內容反映了這一轉變過程中所取得的成果、所面臨的問題以及學者們對未來發展的一些深層次思考。
“年度法制報告”欄目全面回顧了2005年證券市場法制建設的巨大成就和情況。“國企改革”欄目轉載的是一篇筆者在中國浦東干部學院給中央企業高層管理人員所作的學術報告。這一報告所涉及的問題,不僅回應了近兩年要不要繼續進行國有企業改革的大爭論,而且對如何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提出了可行的建議,引起了學術界、實務界相當大的反響,對我國建立健全國有經濟有關的法律制度具有不可忽視的參考價值。
“公司法制”專欄選載了七篇論文。這些論文重點對有限責任股東的退出和除名、股東派生訴訟原告資格、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的本土化以及關聯企業的權利義務關繫等問題進行了分析與探討。對這些問題的分析已經不像此前的一般理論性分析,而是以新《公司法》作為依據,作出了更為契合市場實際的探討。
“證券法制”專欄側重討論的是股權分置改革中的一些法律問題。我們之所對此加以重點討論,是因為這場改革是中國證券市場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一個非常特殊的問題。今天看來,股權分置改革很快就會成為一個歷史話題,但它留給後人有不少經驗,更有相當多的教訓。股權分置改革是在我國進行的第二次股份制改革,是對次股份制改革因不徹底不規範而造成的歷史遺留問題所進行的一次糾正。我們選載這組論文和研究報告,供讀者反思這段歷史作參考。
“年度法制報告”欄目全面回顧了2005年證券市場法制建設的巨大成就和情況。“國企改革”欄目轉載的是一篇筆者在中國浦東干部學院給中央企業高層管理人員所作的學術報告。這一報告所涉及的問題,不僅回應了近兩年要不要繼續進行國有企業改革的大爭論,而且對如何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提出了可行的建議,引起了學術界、實務界相當大的反響,對我國建立健全國有經濟有關的法律制度具有不可忽視的參考價值。
“公司法制”專欄選載了七篇論文。這些論文重點對有限責任股東的退出和除名、股東派生訴訟原告資格、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的本土化以及關聯企業的權利義務關繫等問題進行了分析與探討。對這些問題的分析已經不像此前的一般理論性分析,而是以新《公司法》作為依據,作出了更為契合市場實際的探討。在我們的本卷《公司法律評論》即將出版之際,正是我國新《公司法》、新《證券法》正式施行周年之時。可以說,2006年是我國證券市場發展的轉折之年,也是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有關各項承諾逐步兌現之年。新《公司法》、新《證券法》的許多規則進一步體現了市場經濟的需求,對深化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起到了極其重要的推動作用。本卷評論的絕大多數內容反映了這一轉變過程中所取得的成果、所面臨的問題以及學者們對未來發展的一些深層次思考。
“年度法制報告”欄目全面回顧了2005年證券市場法制建設的巨大成就和情況。“國企改革”欄目轉載的是一篇筆者在中國浦東干部學院給中央企業高層管理人員所作的學術報告。這一報告所涉及的問題,不僅回應了近兩年要不要繼續進行國有企業改革的大爭論,而且對如何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提出了可行的建議,引起了學術界、實務界相當大的反響,對我國建立健全國有經濟有關的法律制度具有不可忽視的參考價值。
“公司法制”專欄選載了七篇論文。這些論文重點對有限責任股東的退出和除名、股東派生訴訟原告資格、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的本土化以及關聯企業的權利義務關繫等問題進行了分析與探討。對這些問題的分析已經不像此前的一般理論性分析,而是以新《公司法》作為依據,作出了更為契合市場實際的探討。
“證券法制”專欄側重討論的是股權分置改革中的一些法律問題。我們之所對此加以重點討論,是因為這場改革是中國證券市場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一個非常特殊的問題。今天看來,股權分置改革很快就會成為一個歷史話題,但它留給後人有不少經驗,更有相當多的教訓。股權分置改革是在我國進行的第二次股份制改革,是對次股份制改革因不徹底不規範而造成的歷史遺留問題所進行的一次糾正。我們選載這組論文和研究報告,供讀者反思這段歷史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