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一方面能夠為人類提供生產和生活資料,產生經濟效益;另一方面還具有涵養水源、保持水土、調節氣候、淨化環境和維持生物多樣性等方面的生態效益與保障糧食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的社會效益。但由於這種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被置於了公共領域,具有顯著的外部性和公共物品屬性,使得耕地所產生的生態和社會效益未能納入到耕地利用收益之中。這樣,在忽視耕地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土地利用機制下,耕地利用比較收益低下,耕地利用者和經營者的耕地保護意願降低,並產生比較利益下的耕地非農化潛在驅動力;同時,經濟發達地區耕地占用成本外溢,誘使發達地區競相把耕地轉為建設用地。可見,耕地利用和保護的外部性是耕地非農化速度加快的根本原因,影響和制約著耕地非農化驅動機制的作用過程,決定著耕地非農化驅動力的大小和方向。而耕地非農化速度過快,不僅導致耕地資源大量浪費和非農建設用地配置效率低下,而且對我國糧食安全和生態安全也構成嚴重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