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世界遺產及遺產組織概述 節《世界遺產公約》與遺產組織 一、《世界遺產公約》 隨著科技的飛速發展,人類的足跡遍布了地球上幾乎每一個角落;社會文明的進步,也讓人們越來越意識到保護大自然的神奇造化和千百年來人類歷史上創造文化的重要性。近現代工業過程以及其他人為和自然災害對這兩類遺產所造成的破壞,已經引起了人們的高度重視。文化與自然遺產受到廣泛重視並成為一項獨特的世界性事業。1972年11月6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十七屆會議通過《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Conention Concer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以下簡稱《公約》)。《公約》對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的定義作了明確規定,並隨之確定了一繫列的指導方針。其宗旨在於促進世界各國人民之間的合作與相互支持,為保護人類共同的遺產作出積極的貢獻。其主要任務就是確定和保護世界範圍內的自然和文化遺產,並將那些具有突出意義和普遍價值的文物古跡和自然景觀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