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李周、任常青編著的《農地改革農民權益與集體經濟--中國農業發展中的三大問題(2015)》介紹了,中國農業持續30多年穩定增長的事實表明,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具有靈活性和包容性,其模糊性的負面影響是有限的。不斷完善的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的實現形式便於土地調換、流轉和整理。
倡導發展集體經濟旨在解決集體經濟發展滯後問題,並非為了抑制其他經濟成分的存在。發展壯大集體經濟不能走“歸大堆”的老路和剝奪農民的邪路,要走成員權利平等、資產按份共有、利益按能分享,依靠農民、服務農民的新路。農民共同決定合作方式、共同設計監督和激勵機制,是提高集體行動績效和保障集體經濟健康發展的基礎。要從還財權於民、賦權於民,以及完善制度、優化治理、強化管理和規範運作人手,促使其由能人模式躍遷到制度模式。
倡導發展集體經濟旨在解決集體經濟發展滯後問題,並非為了抑制其他經濟成分的存在。發展壯大集體經濟不能走“歸大堆”的老路和剝奪農民的邪路,要走成員權利平等、資產按份共有、利益按能分享,依靠農民、服務農民的新路。農民共同決定合作方式、共同設計監督和激勵機制,是提高集體行動績效和保障集體經濟健康發展的基礎。要從還財權於民、賦權於民,以及完善制度、優化治理、強化管理和規範運作人手,促使其由能人模式躍遷到制度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