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總體上看,我國的工程風險管理水平仍十分落後,工程風險管理制度尚不完善。與發達國家和地區相比,我國的風險管理尚處於起步階段。我國工程項目普遍存在投資失控現像,其原因主要是對影響和制約工程項目的風險因素沒有進行評估和控制,導致在工程項目建設中由於風險引起的大量損失。
工程擔保制度起源於美國公共投資建設領域,至今已有一百七十多年的歷史。作為工程建設領域風險控制的一種責任機制,工程擔保充分利用信用手段,加強建設市場主體及保證人之間的責任關繫,能夠有效地保障工程建設順利地進行。
工程擔保是建築工程領域控制風險、規避風險的重要手段,是工程風險管理研究的重要課題。工程風險是影響項目目標實現的客觀不確定性事件或因素的集合。建築產品與其他產品相比,具有規模大、周期長、生產的單件性和復雜性等特點,在實施過程中存在許多不確定的因素,比一般產品生產具有更大的風險。因此,國際上把建設工程風險管理看做是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把風險管理和目標控制視為項目管理的兩大基礎。
從總體上看,我國的工程風險管理水平仍十分落後,工程風險管理制度尚不完善。與發達國家和地區相比,我國的風險管理尚處於起步階段。我國工程項目普遍存在投資失控現像,其原因主要是對影響和制約工程項目的風險因素沒有進行評估和控制,導致在工程項目建設中由於風險引起的大量損失。
工程擔保制度起源於美國公共投資建設領域,至今已有一百七十多年的歷史。作為工程建設領域風險控制的一種責任機制,工程擔保充分利用信用手段,加強建設市場主體及保證人之間的責任關繫,能夠有效地保障工程建設順利地進行。
為建立和完善我國建築市場信用機制,規範建築市場經濟秩序,加強工程風險管理,維護建築市場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建設部自1999年以來,啟動了我國建築工程擔保制度的試點工作,曾先後發布了《關於在房地產開發項目中推行工程建設合同擔保的若干規定(試行)》(建市[2004]137號文)和《工程擔保合同示範文本》,有力地推動了我國工程擔保事業的發展。
本書共分為工程擔保概述、工程擔保模式、運行機制、風險控制、市場監管和相關法律法規等六個部分,同時收錄了有關工程擔保的重要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