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戚迪明、張廣勝所著的《城市化進程中農民工回流決策與行為研究》主要分為以下幾個部分: 第一部分,研究準備。對應第一、二、三章。第一章為導言,主要介紹研究的背景與意義、核心概念的界定、研究方法、數據來源、分析思路與創新點及不足。第二章為研究的理論基礎與文獻綜述,分別從經典勞動力遷移理論和國內外相關研究成果兩個層面進行綜述。第三章為農民工回流決策理論分析,首先分析農民工回流與城市化進程及外出務工的關繫,並探討了農民工回流決策的層次;其次在對托達羅模型進行評價基礎上,借鋻模型基本概念構建簡化的農民工回流決策模型,並逐步放寬就業風險、遷移成本和非經濟因素等相應假設,使得農民工回流決策模型趨於符合實際情況。
第二部分,農民工城市務工經歷與回流。這部分主要對農民工進入城市的務工狀況進行分析,對應第四章。本章基於數據的統計,對農民工進入城市後的務工、流動、居住生活等情況進行詳盡展現,通過對回流與未回流兩類農民工進入城市務工的原因、流動狀況、城市生活及其適應等進行比較分析,從統計角度探討農民工城市務工經歷對其回流決策的影響。 戚迪明、張廣勝所著的《城市化進程中農民工回流決策與行為研究》主要分為以下幾個部分: 第一部分,研究準備。對應第一、二、三章。第一章為導言,主要介紹研究的背景與意義、核心概念的界定、研究方法、數據來源、分析思路與創新點及不足。第二章為研究的理論基礎與文獻綜述,分別從經典勞動力遷移理論和國內外相關研究成果兩個層面進行綜述。第三章為農民工回流決策理論分析,首先分析農民工回流與城市化進程及外出務工的關繫,並探討了農民工回流決策的層次;其次在對托達羅模型進行評價基礎上,借鋻模型基本概念構建簡化的農民工回流決策模型,並逐步放寬就業風險、遷移成本和非經濟因素等相應假設,使得農民工回流決策模型趨於符合實際情況。
第二部分,農民工城市務工經歷與回流。這部分主要對農民工進入城市的務工狀況進行分析,對應第四章。本章基於數據的統計,對農民工進入城市後的務工、流動、居住生活等情況進行詳盡展現,通過對回流與未回流兩類農民工進入城市務工的原因、流動狀況、城市生活及其適應等進行比較分析,從統計角度探討農民工城市務工經歷對其回流決策的影響。
第三部分,農民工回流決策與行為。對應第五、六、七章。本部分是重點。第五章在對農民工回流的原因、回流時間進行描述性分析基礎上,基於第三章的農民工回流決策模型提出回流決策影響因素的分析框架,構建計量模型,分析回流決策的影響因素。研究發現婚姻狀況、是否接受培訓、進城務工時間、簽訂勞動合同、社會網絡高度、工作歧視、生活歧視以及居住方式等因素對其回流決定有顯著影響。同時驗證了農民工城市收入存在一個閾值,這個閾值影響著農民工回流決策的收入*化或效用*化。第六章分析農民工回流行為,即其回流地點選擇和回流後的就業。通過研究發現受務工經歷影響的人力資本因素對回流地點選擇有顯著影響,人力資本水平較高、年齡較小和家中土地面積小的農民工傾向於回流到縣鎮;農民工回流後從事職業與務工時相比出現了上升趨勢,自雇者(創業)的農民工明顯增加,同時發現農民工回流後的就業存在一定程度的“走廊效應”。通過構建計量模型,發現農民工回流後不同職業選擇主要受教育程度、年齡、社會關繫高度、居住偏好、家中土地數量、接受培訓狀況和回流地點等因素影響。第七章為農民工回流的效應分析,研究發現回流對農民工的個人就業、收入和家庭帶來積極影響:職業聲望、收入和生活滿意度上升,居住狀況明顯改善。通過指標法測得回流到縣鎮農民工的市民化程度達到78. 72%,通過統計發現65%的回流者在農業生產中采用新技術、新品種或者進行經濟作物、動物的種植養殖。
第四部分為農民工典型個案分析和研究結論與政策建議,對應第八、九章。第八章采用案例描述方法,列舉了三組典型農民工個案,分別反映未回流農民工和回流縣鎮、回流農村農民工的具體特征。第九章主要是對研究結論進行總結,並根據結論提出相應的對回流農民工群體管理的政策建議。
第二部分,農民工城市務工經歷與回流。這部分主要對農民工進入城市的務工狀況進行分析,對應第四章。本章基於數據的統計,對農民工進入城市後的務工、流動、居住生活等情況進行詳盡展現,通過對回流與未回流兩類農民工進入城市務工的原因、流動狀況、城市生活及其適應等進行比較分析,從統計角度探討農民工城市務工經歷對其回流決策的影響。 戚迪明、張廣勝所著的《城市化進程中農民工回流決策與行為研究》主要分為以下幾個部分: 第一部分,研究準備。對應第一、二、三章。第一章為導言,主要介紹研究的背景與意義、核心概念的界定、研究方法、數據來源、分析思路與創新點及不足。第二章為研究的理論基礎與文獻綜述,分別從經典勞動力遷移理論和國內外相關研究成果兩個層面進行綜述。第三章為農民工回流決策理論分析,首先分析農民工回流與城市化進程及外出務工的關繫,並探討了農民工回流決策的層次;其次在對托達羅模型進行評價基礎上,借鋻模型基本概念構建簡化的農民工回流決策模型,並逐步放寬就業風險、遷移成本和非經濟因素等相應假設,使得農民工回流決策模型趨於符合實際情況。
第二部分,農民工城市務工經歷與回流。這部分主要對農民工進入城市的務工狀況進行分析,對應第四章。本章基於數據的統計,對農民工進入城市後的務工、流動、居住生活等情況進行詳盡展現,通過對回流與未回流兩類農民工進入城市務工的原因、流動狀況、城市生活及其適應等進行比較分析,從統計角度探討農民工城市務工經歷對其回流決策的影響。
第三部分,農民工回流決策與行為。對應第五、六、七章。本部分是重點。第五章在對農民工回流的原因、回流時間進行描述性分析基礎上,基於第三章的農民工回流決策模型提出回流決策影響因素的分析框架,構建計量模型,分析回流決策的影響因素。研究發現婚姻狀況、是否接受培訓、進城務工時間、簽訂勞動合同、社會網絡高度、工作歧視、生活歧視以及居住方式等因素對其回流決定有顯著影響。同時驗證了農民工城市收入存在一個閾值,這個閾值影響著農民工回流決策的收入*化或效用*化。第六章分析農民工回流行為,即其回流地點選擇和回流後的就業。通過研究發現受務工經歷影響的人力資本因素對回流地點選擇有顯著影響,人力資本水平較高、年齡較小和家中土地面積小的農民工傾向於回流到縣鎮;農民工回流後從事職業與務工時相比出現了上升趨勢,自雇者(創業)的農民工明顯增加,同時發現農民工回流後的就業存在一定程度的“走廊效應”。通過構建計量模型,發現農民工回流後不同職業選擇主要受教育程度、年齡、社會關繫高度、居住偏好、家中土地數量、接受培訓狀況和回流地點等因素影響。第七章為農民工回流的效應分析,研究發現回流對農民工的個人就業、收入和家庭帶來積極影響:職業聲望、收入和生活滿意度上升,居住狀況明顯改善。通過指標法測得回流到縣鎮農民工的市民化程度達到78. 72%,通過統計發現65%的回流者在農業生產中采用新技術、新品種或者進行經濟作物、動物的種植養殖。
第四部分為農民工典型個案分析和研究結論與政策建議,對應第八、九章。第八章采用案例描述方法,列舉了三組典型農民工個案,分別反映未回流農民工和回流縣鎮、回流農村農民工的具體特征。第九章主要是對研究結論進行總結,並根據結論提出相應的對回流農民工群體管理的政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