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無論是根據契約論還是暴力衝突論的國家觀,國家隻不過是不同利益集團之間合作或調和利益衝突的結果,因此國家利益從本質上講就是利益集團博弈的結果。國家利益是在憲法層次上一致同意的結果。隻要政策制定的規則,即“憲法”,達成全體一致同意,在此規則下制定的政策就符合國家利益原則。在利益集團的存在不可避免的前提下,它們之間的競爭是保證實現國家利益*化的重要條件。國家引導或鼓勵形成新的利益集團,與既得利益集團競爭,會成為打破既得利益格局、增進國家利益的一個手段。對國家利益概念的新政治經濟學解釋,將雙層博弈框架的兩個層次聯繫起來。
斯托爾珀—薩繆爾森模型和專用要素模型解釋了一個國家的不同主體在貿易政策選擇中可能得到的收益和遭受的損失,為解釋支持和反對貿易保護利益集團的形成提供了基礎或必要條件,但是利益集團的形成是有條件的,使得支持和反對貿易保護的利益集團形成的可能性不同,支持貿易保護的利益集團更容易形成,造成許多國家采取貿易保護政策。
斯托爾珀—薩繆爾森模型和專用要素模型解釋了一個國家的不同主體在貿易政策選擇中可能得到的收益和遭受的損失,為解釋支持和反對貿易保護利益集團的形成提供了基礎或必要條件,但是利益集團的形成是有條件的,使得支持和反對貿易保護的利益集團形成的可能性不同,支持貿易保護的利益集團更容易形成,造成許多國家采取貿易保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