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缺陷消費品召回指南》用於指導消費品生產企業按照《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的要求,開展消費品的缺陷調查、風險評估以及缺陷產品召回。本指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進行編寫,部分內容參考了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在產品召回管理中的先進做法。
章 召回基本概念與程序1.1 術語定義1.2 召回責任主體1.3 召回程序第2章 事前預防管理2.1 建立產品信息追蹤繫統2.2 配備專門的召回工作團隊2.3 建立產品缺陷監控體繫第3章 缺陷調查與風險評估3.1 產品缺陷的識別3.2 風險等級的評估3.3 企業異議及處理第4章 實施召回4.1 制定召回計劃4.2 召回計劃備案4.3 通知銷售者4.4 跟蹤聯絡產品購買者4.5 向社會發布召回信息4.6 消除缺陷的措施4.7 產品的無害化處理第5章 召回總結5.1 召回活動總結與評估5.2 召回後續事宜第6章 召回管理信息化繫統6.1 江蘇省缺陷產品管理技術中心網站6.2 微信公眾平臺6.3 缺陷消費品召回綜合管理信息平臺附件1 企業××產品缺陷調查分析報告附件2 GB/T 22760-2008《消費品安全風險評估通則》附件3 風險評估表示例(標準符合問題)附件4 風險評估表示例(非標準符合問題)附件5 復檢申請表附件6 缺陷消費品召回計劃附件7 消費品召回公告附件8 新聞稿附件9 Q&A(常見問題解答)附件10 缺陷消費品召回信息發布內容與格式要求附件11 缺陷消費品召回階段性報告附件12 缺陷消費品召回總結報告附件13 企業不安全產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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