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數字化浪潮正在席卷全球。這場以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為代表的浪潮,如同颶風一樣改變著時代面貌。下一代互聯網協議IPv6 的普及,5G 時代的到來將使競爭更加激烈,內容付費、粉絲經濟、數據跨境貿易或將成為傳媒業新的經濟增長點。因此,我們不得不重新思考數字傳媒產業,重新認識和再定義媒介、媒體品牌及其發展趨勢與主要特點。
如今的傳媒已經不隻是信息傳播的中介,其至少包含了以下幾個層面的含義:
,讓“媒介”回歸其本意——介質(載體、工具),終端形態包括報紙、期刊、圖書、電視、廣播、電影、互聯網、手機、App 、數據庫、大數據等,內容形態包括文字、語言、影像、音樂等。
第二,讓“媒體”承擔更多內涵——除介質之外,還涵蓋媒體組織、媒體機構,包括傳統媒體、網絡媒體、自媒體等。
第三,讓“傳媒”體現廣泛的含義——代表整個媒體行業,既包括多種形態的媒介設備與信息基礎設施,也包括多種媒體業態或媒體組織,還包括內容生產和數據存儲的機構等,是多種媒介形態、多種媒體業態以及社會信息繫統乃至全球信息繫統互聯互動的大繫統。
第四,“融媒體”——把握融媒體的關鍵因素和核心要義:一是數字化、數據化。數字數據是媒體融合融通的基礎。二是網絡化、去中心化、無中心化。共享平權是互聯網思維的一個核心概念。三是智能化。人工智能、機器深度學習、多媒體融合,終要靠機器的智能化協調融通。四是用戶。用戶導向、用戶中心論是新媒體、多媒體、融媒體不變的導向。五是信息通信技術和市場化運作模式。市場化永遠是新媒體發展變化的推動因素,科學技術尤其是信息技術是推動媒體發展的根本動力,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
數字傳媒是信息科技與媒體產品相結合的一種新傳播形態,一般是指以二進制數的形式記錄、處理、傳播、獲取信息的載體。這些載體包括感覺媒體、邏輯媒體和實物媒體。數字傳媒產業以創意內容為核心,借助互聯網,依托數字技術進行創作、生產、傳播和服務。
歐美等西方發達國家的數字傳媒產業發展非常迅速。在美國,數字媒體產業一直是媒體產業的核心力量,不僅規模巨大,而且產業細分化,向全球擴張。比如時代華納、迪士尼等傳媒巨頭牢牢占據著西方數字媒體產業的主體市場。英國數字媒體產業涵蓋廣播電視、電腦軟件、設計、電影、出版、音樂、廣告、電子遊戲和表演藝術等諸多領域,成為大產業。日本以電子遊戲、動漫卡通產業著稱,數字媒體產業已發展成為僅次於汽車產業的第二大產業。
目前,我國數字傳媒產業正處在一個大發展大變革大調整時期。傳媒技術更迭快,呈現出生產數字化、傳播網絡化、消費個性化的特點,培育了新供給,促進了新消費,豐富了人民群眾的文化生活。其特點主要有:
一是數字傳媒產業發展勢頭強勁,產品多樣。有文字型、圖像型、動畫型、聲音型、視頻型和網頁型等形式,符合特定群體的公共文化服務需求。二是創意產業極為活躍。數字傳媒產業以互聯網為基礎設施和實現工具,為文化創意提供了便利條件,促使傳媒文化產業向方向發展。
三是移動互聯成為主流。手機、數字出版、動漫、遊戲、移動電視等利用數字化技術,開發了各類衍生產品,大大做長了產業鏈條,豐富了產品變現渠道。四是融合創新越來越明顯。例如,數字傳媒中動漫的表現手法和語言風格廣泛運用到遊戲、影視、設計等各個方面。
數字經濟時代,數字化在重塑當下的媒體格局和生態,也在重新定義媒體品牌。
何謂數字品牌?學界一般認為,數字品牌是指在新媒介環境下借助數字媒介與消費者溝通的企業,通過數字媒介傳播的所有區別於其他企業的信息和體驗的綜合並為消費者所感知的內容,以數字化形式呈現,可以在消費者需要的時候與其互動,通過與消費者建立關聯來鞏固關繫。數字品牌具有互動、關繫、整合、體驗等特點。
首先,數字經濟時代,品牌是“Hub”,即品牌是一個資源連接器,可以整合所用的相關資源來做平臺。不僅企業做平臺品牌(例如淘寶、、亞馬遜等),產品也做平臺品牌(例如360 殺毒軟件、蘋果手機、微信等)。平臺品牌具有跨市場的“網絡效應”,越大的網絡越可讓平臺中的供給和需求有更好的匹配性,越大的規模產生越多的價值,從而吸引更多的使用者。“網絡效應”提高了用戶的黏性,形成了競爭優勢。移動互聯網是造就平臺品牌普遍存在的核心動力。
其次,用戶口碑和用戶傳播是決定數字經濟時代媒體品牌的基本邏輯。移動互聯網創造了技術、市場、制度一體化的景像。隨著不斷向縱深發展,媒體品牌能夠進行數字化畫像,且會在互聯網上不斷進行自我傳播。移動互聯網用戶創造、傳播的內容成為品牌傳播更重要的主體。
再次,媒體品牌策劃與設計的根本問題之一,在於讓媒體的數字化畫像進入用戶的心智空間,進而形成心智模式。在移動互聯網上,關注纔會有感覺、有認知,傳播營銷策略需基於用戶關注度。使用互聯網新技術進行品牌傳播時,要選擇關注度強的內容去吸引用戶,讓其長期使用,進而形成用戶黏性,達到良好的傳播效果。
第四,數字經濟時代,數字媒體品牌應是一個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一體的中心,越使用越增值,並且會通過用戶傳播聚集更多價值。一方面,品牌與互聯網媒體產品、用戶、生產者等多個主體連接在一起,構建一種基於多方在線的價值鏈,形成一種共生、共創、共享、共贏的生態。另一方面,移動媒體品牌首先是數字化的,媒體機構將品牌成功進行數字化畫像之後,進行IP 化,進而定額形成商標,也就具有了收益權轉化的屬性。
基於上述的大前提、大背景及其發展趨勢與主要特點的分析,本書研究的內容包括網絡媒體、移動媒體、社交媒體、數字出版、數字音頻、數字視頻、遊戲和動漫等品牌的策劃與設計,著力通過對數字媒體品牌策劃與設計的原則與要素、流程與步驟、策略與方法的分析,總結數字媒體品牌策劃與設計的一般做法和成功經驗,重點以國內外知名媒體品牌實戰為案例,對其品牌策劃與設計進行探析,並為媒體企業(集團、機構)品牌建設提供參考和建議。
在這個數字賦能的時代,數字媒體品牌策劃與設計更加需要回歸初心、以人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