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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財務風險防控:188個行政事業單位典型審計案例精析
    該商品所屬分類:管理 -> 管理
    【市場價】
    1081-1568
    【優惠價】
    676-980
    【作者】 鈕彥平,謝佳,林侃 
    【所屬類別】 圖書  管理  一般管理學  管理學 
    【出版社】廣東經濟出版社有限公司 
    【ISBN】9787545489835
    【折扣說明】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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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介紹



    開本:16開
    紙張:膠版紙
    包裝:平裝-膠訂

    是否套裝:否
    國際標準書號ISBN:9787545489835
    作者:鈕彥平,謝佳,林侃

    出版社:廣東經濟出版社有限公司
    出版時間:2024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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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品特色

    編輯推薦

    1.財會領域專家撰寫


    本書由中國稅務高端人纔、廣東注冊會計師行業首屆領軍人纔、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資深會員、現廣東省人大財經委財經咨詢專家鈕彥平,與兩位長期從事企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審計的專業人員謝佳和林侃撰寫而成。本書作者具有扎實的財務管理知識和豐富的審計實踐經驗,曾出版暢銷書《財務精英進階指南:稅務籌劃(案例 稅務風險 政策講解)》。


    2.8位業界權威專家推薦


    本書得到北京會計學院原院長、教授、博導秦榮生,北京國家會計學院學術委員會委員、教授鄭洪濤,財政部會計名家、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教授、博導王化成,財政部會計名家、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教授、博導徐經長,財政部會計名家、南京審計大學教授、博導陳漢文,中山大學嶺南學院經濟學繫教授、博導林江,中山大學管理學院教授、企業研究院副院長陳玉罡,南方科技大學商學院講席教授、長江講席學者曾曉亮聯袂推薦。


    3.典型案例 法規解讀 防控對策,全面剖析企事業單位財務風險


    本書注重用案例進行說明,全書共采用188個黨的十九大以來的典型案例,並對每個案例進行法規解讀、給出防控對策。注重實用性、實操性,書中所收錄的案例大多是中央和各省市近幾年最新的違紀違規審計案例,涵蓋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熱點、難點問題,且很多是行政事業單位的常見問題,語言通俗易懂、深入淺出,通過實例歸納分析、總結提煉,有針對性地提出財務風險防控的對策建議。

     
    內容簡介

    財務風險防控是保障一個單位、一個組織持續、健康發展的穩定器。本書主要對黨的十九大以來被審計的行政事業單位多頻發生的、典型的或重大的財務風險問題進行梳理、歸納,精心選取了188個典型案例,歸集為預算編制與執行管理,政府采購及合同管理,專項資金及績效管理,基建工程及信息化建設管理,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收入管理及黨費、工會費管理,“三重一大”及內部控制管理等8個方面,逐一列明案例所反映問題違反的財經紀律法規,並從政策和制度層面分析控制與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提出財務風險防控的整改措施,供行政事業單位干部、財務審計人員學習與參考。

    作者簡介

    鈕彥平,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注冊資產評估師,稅務高端人纔,廣東注冊會計師行業首屆領軍人纔,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資深會員,現擔任廣東省人大常委會財經咨詢專家,廣東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管理委員會等專家組專家,中國人民大學、暨南大學、廣東財經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等高校碩士研究生校外導師,長期從事企事業單位審計、財政專項資金檢查工作,多次為機關及企事業單位作專題講座。


    謝佳,畢業於暨南大學會計學專業,會計師、審計師,長期從事審計、監管等工作,並發表相關論文多篇。


    林侃,畢業於中山大學 MPA ,長期從事財政政策研究,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審計、監管等工作。

    目錄
    第1章 預算編制與執行管理
    審計案例001 虛開發票騙取財政資金/3
    審計案例002 虛報人數騙取財政資金/4
    審計案例003 重復申報項目資金/5
    審計案例004 列支與課題無關的費用/6
    審計案例005 將違規經營收入通過虛造值班表以補助方式發放/8
    審計案例006 擠占挪用項目經費/9
    審計案例007 違規轉存財政資金/10
    審計案例008 違規多領出差補助/11
    審計案例009 違規重復報銷交通和伙食補助費/11
    審計案例010 以辦公用品名義套取財政資金/13
    審計案例011 套取食堂經費/14
    審計案例012 預算編制不完整、不準確——應納入預算的所屬單位未納入預算 /15
    審計案例013 預算編制不完整、不準確——部分收入或動用的結餘資金未納入預算/16

    第1章 預算編制與執行管理


    審計案例001 虛開發票騙取財政資金/3


    審計案例002 虛報人數騙取財政資金/4


    審計案例003 重復申報項目資金/5


    審計案例004 列支與課題無關的費用/6


    審計案例005 將違規經營收入通過虛造值班表以補助方式發放/8


    審計案例006 擠占挪用項目經費/9


    審計案例007 違規轉存財政資金/10


    審計案例008 違規多領出差補助/11


    審計案例009 違規重復報銷交通和伙食補助費/11


    審計案例010 以辦公用品名義套取財政資金/13


    審計案例011 套取食堂經費/14


    審計案例012 預算編制不完整、不準確——應納入預算的所屬單位未納入預算 /15


    審計案例013 預算編制不完整、不準確——部分收入或動用的結餘資金未納入預算/16


    審計案例014 預算編制不科學、不合理——未細化到具體項目內容等/17


    審計案例015 預算編制不科學、不合理——項目論證不充分造成財政資金閑置/17


    審計案例016 預算編制不科學、不合理——預算調整不及時導致財政資金閑置/18


    審計案例017 預算編制不科學、不合理——在結轉較大的情況下繼續申請預算, 導致財政資金閑置/19


    審計案例018 違規將主責主業外包/20


    審計案例019 以勞務派遣等方式違規用工/21


    審計案例020 違規編外用工/22


    本章小結 進一步推進預算管理制度改革,不斷提升預算科學化、精細化水平/2


     


    第2章 政府采購及合同管理


    審計案例021 未按規定編報政府采購計劃/29


    審計案例022 達到政府采購限額標準未按規定方式進行采購/29


    審計案例023 化整為零規避公開招標/30


    審計案例024 虛假招標——特定企業中標/32


    審計案例025 虛假招標——不具備資質企業中標/33


    審計案例026 虛假招標——采購控制流於形式/34


    審計案例027 虛假招標——中標項目被轉售/36


    審計案例028 未經批準擅自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37


    審計案例029 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潛在供應商/38


    審計案例030 設定的條件與合同履行無關/39


    審計案例031 為特定供應商“量身打造”招標條款/40


    審計案例032 招標人與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41


    審計案例033 轉包分包/43


    審計案例034 涉嫌圍標/44


    審計案例035 涉嫌串標/45


    審計案例036 采購程序倒置,先開展業務後補簽合同/47


    審計案例037 未按照合同約定條款提前支付/48


    審計案例038 以虛構項目收入的方式獲取專項債券資金/49


    審計案例039 虛增項目收益,多獲取專項債券資金/50


    審計案例040 未按合同約定驗收並支付款項/52


    審計案例041 合同預付款比例偏大,影響項目建設質量/52


    審計案例042 濫用銀行保函,財政資金存在風險/53


    審計案例043 以虛假合同騙取財政資金/55


    本章小結1 防範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的風險/56


    本章小結2 警惕圍標、串標套路,防範政府采購“暗箱操作”/57


     


    第3章 專項資金及績效管理


    審計案例044 專項資金管理不完善/65


    審計案例045 專項資金分配方式不規範/66


    審計案例046 專項資金支持方向交叉雷同/67


    審計案例047 向不符合條件的企業補助專項資金/68


    審計案例048 向未入庫項目安排專項資金/70


    審計案例049 專項資金分配不科學/71


    審計案例050 違規分配專項資金——轉移財政資金/72


    審計案例051 重復申報專項資金/72


    審計案例052 以虛假資料騙取專項資金/73


    審計案例053 擠占挪用專項資金/74


    審計案例054 以虛假勞務費名義套取科研經費/76


    審計案例055 以實際控制公司套取科研經費/77


    審計案例056 虛報冒領專項資金/79


    審計案例057 在專項資金分配中優親厚友/80


    審計案例058 違規挪用專項資金用於個人投資營利活動/81


    審計案例059 已結題科研項目仍列支費用/83


    審計案例060 科研項目專項資金列支與項目無關的經費/84


    審計案例061 制定的績效目標及績效指標不科學、不合理/85


    審計案例062 績效運行監控不夠有效/86


    審計案例063 績效評價質量不高或評價結果不客觀/87


    審計案例064 預算績效目標未完成/88


    審計案例065 預算績效低下的項目未及時清理退出/90


    本章小結 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90


     


    第4章 基建工程及信息化建設管理


    審計案例066 項目前期手續不齊就開工建設/97


    審計案例067 土地招拍掛活動中違規設置限制條件/98


    審計案例068 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清理規範不到位/99


    審計案例069 規避建設項目審批程序/100


    審計案例070 未按規定辦理項目審批等手續/102


    審計案例071 在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等情況下擅自開工/103


    審計案例072 自行調整建設內容,基本建設項目超概算/104


    審計案例073 內部控制不嚴密,施工單位弄虛作假/106


    審計案例074 違規增加設計、變更工程量,施工單位違規多計工程款/107


    審計案例075 虛報工程量騙取財政資金/108


    審計案例076 未按照設計圖紙和技術標準施工,在施工中偷工減料或降低強制性建設標準/109


    審計案例077 審核把關不嚴,項目存在質量問題和安全隱患/111


    審計案例078 竣工決算嚴重滯後/112


    審計案例079 建設工程竣工未組織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  /113


    審計案例080 將重要材料和設備挪用於其他項目/115


    審計案例081 虛列待攤投資和工程投資/116


    審計案例082 待攤費用分攤不合理、不合規/117


    審計案例083 多列現場管理費,超標準列支業務招待費/117


    審計案例084 超標準、超規模、超概(預)算建設/119


    審計案例085 擅自減少、增加或改變建設內容/120


    審計案例086 擅自減少、增加或改變建設內容/120


    審計案例087 信息化項目論證不充分,未按規定辦理立項審批手續/120


    審計案例088 未按照審批需求實施,擅自變更建設內容/121


     


    審計案例089 信息化項目重復建設/123


    審計案例090 部分信息化項目成為“僵尸繫統”/124


    審計案例091已建成的信息化項目不能互聯互通,形成“信息孤島”/126


    審計案例091信息繫統數據質量不高,難以滿足管理需要/127


     



    • 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管理


    審計案例092 違規發放津補貼——考核、考勤、評比等獎勵金/135


    審計案例093 違規發放津補貼——值班、伙食補助/136


    審計案例094 違規發放津補貼——招生工作補助/137


    審計案例095 違規發放津補貼——學校巧立名目/138


    審計案例096 違規發放津補貼——重復領取津補貼/139


    審計案例097 違規發放津補貼——評審費、勞務費、稿酬、編輯費/140


    審計案例098 無預算、超預算列支會議費/141


    審計案例099 變通手法——在物業管理費中隱匿車輛運行維護費/142


    審計案例100 變通手法——在往來科目中隱匿“三公”經費及會議費/143


    審計案例101 變通手法——向下屬單位轉嫁公務接待費用/144


    審計案例102 通過旅行社或中介機構為出國(境)團組聯繫邀請函/146


    審計案例103 出國考察團擅自改變行程,公款旅遊/147


    審計案例104 將出國經費轉嫁給下屬單位/148


    審計案例105 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150


    審計案例106 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車輛/151


    審計案例107 車改後保留的車輛閑置現像較為突出/153


    審計案例108 出行派車不符合厲行節約的原則/154


    審計案例109 超標準購置公務車輛/155


    審計案例110 豪華高檔裝修公務用車/156


    審計案例111 違規“私車公養、公車私用”/158


    審計案例112 違規報銷洗車費、停車費/159


    審計案例113 利用公務接待組織休假、探親、旅遊、娛樂活動/160


    審計案例114 違規組織或參加飯局/161


    審計案例115 潛藏在機關食堂的公務接待/162


    審計案例116 以辦公費名義隱藏接待費/163


    審計案例117 內部會議未按要求優先選擇本單位會議場所/165


    審計案例118 虛列會議支出轉移財政資金/167


    審計案例119 公款旅遊——借紅色教育名義/168


    審計案例120 公款旅遊——借考察調研名義/169


    審計案例121 公款旅遊——單位組織/171


    審計案例122 公款旅遊——個人借機/172


    審計案例123 超標準裝修辦公場所/173


    本章小結1 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肅財經紀律/174


    本章小結2 降低公務出行成本,不斷鞏固公車改革成果/176


     


    第6章  國有資產管理


    審計案例124 資產管理基礎不扎實,部分資產閑置浪費/181


    審計案例125 未有力維護資產完整性,部分資產閑置或存在流失風險/182


    審計案例126 超標準配置國有資產/183


    審計案例127 固定資產未入賬,形成賬外資產/185


    審計案例128 擅自核銷債權或對外投資/186


    審計案例129 國有資產采購驗收流程不規範/187


    審計案例130 提前購入國有資產且長期閑置/188


    審計案例131 違規出借財政資金/189


    審計案例132 違規向私營企業投資、借款/191


    審計案例133 未及時足額收取資產或房屋租金/192


    審計案例134 違規低價出租國有資產/193


    審計案例135 “三舊”改造中違規參股,涉嫌侵害職工利益/195


    審計案例136 以不對等價值將國有資產對外置換/196


    審計案例137 與民營企業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未按合同取得投資分成/198


    審計案例138 明顯高於市場價租入資產/199


    審計案例139 向企業購置糾紛房產/200


    審計案例140 國有資產被違規占用/202


    審計案例141 違規調整用地性質及容積率/202


    審計案例142 以提高補償標準等方式進行利益輸送/204


    審計案例143 擅自占有、使用、處置國有資產/205


    審計案例144 對資產疏於管理,造成損失浪費/207


    本章小結1 夯實部門資產管理主體責任,著力提高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水平/208


    本章小結2 規範房產物業管理,提升保障事業發展和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211


    第7章 收入管理及黨費、工會費管理


    審計案例145 違規收取應免征或已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217


    審計案例146 強制向企業主體違規收費/218


    審計案例147 通過政府信息平臺違規向企業收費/219


    審計案例148 部分機構依托行政機關借機斂財/220


    審計案例149 違規少征礦產資源補償費/221


    審計案例150 少計少收銀行存款利息/223


    審計案例151 隱瞞、少列非稅收入——通過私存外單位隱瞞/224


    審計案例152 房租收入未上繳國庫/226


    審計案例153 未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截留、挪用非稅收入/228


    審計案例154 濫用、串用財政票據/229


    審計案例155 侵占停車費/230


    審計案例156 違規設立“小金庫”“賬外賬”——出租出借收入/231


    審計案例157 違規設立“小金庫”“賬外賬”——會計交接/233


    審計案例158 違規設立“小金庫”“賬外賬”——某些收費項目/234


    審計案例159 違規使用黨建經費開展旅遊活動/236


    審計案例160 違規使用黨建經費發放補貼/237


    審計案例161 違規使用黨建經費公款喫喝/238


    審計案例162 違規使用工會經費發放津補貼/239


    審計案例163 以工會活動名義公款旅遊/240


    審計案例164 工會活動中違規借用外援參加比賽/242


    審計案例165 工會活動中違規擴大參加人員範圍/243


    審計案例166 工會活動中超標準開支服裝費用/244


    本章小結 徹底治理“小金庫”“賬外賬”等,謹防發生違紀違規案件/245


     


    第8章  “三重一大”及內部控制管理


    審計案例167 未制定“三重一大”制度/251


    審計案例168 重大經濟決策事項未上會集體研究/251


    審計案例169 決策不科學,造成財政資金損失浪費/252


    審計案例170 決策不及時,造成財政資金損失浪費/254


    審計案例171 大宗國有資產處置程序倒置/255


    審計案例172 以新合作開發模式規避項目立項決策程序,新增債務風險/257


    審計案例173 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幫助國企獲取融資貸款/259


    審計案例174 審核把關不嚴,不符合條件的家庭騙取住房保障待遇/260


    審計案例175 會計基礎工作薄弱/261


    審計案例176 會計報表編報不準確、會計核算信息不真實/262


    審計案例177 往來款長期未清理/263


    審計案例178 對下屬單位監管不到位/266


    審計案例179 銀行賬戶應清理未清理/267


    審計案例180 不相容職務未有效分離/268


    審計案例181 違規發放領取兼職報酬/269


    審計案例182 違規制定獎勵政策/271


    審計案例183 現金“坐收坐支”/272


    審計案例184 挪用公款/273


    審計案例185 購買高檔煙酒食品和購物卡/274


    審計案例186 違規干預、插手工程建設,謀取個人利益/275


    審計案例187 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持股、違規兼職取酬、違規從事有償中介活動/276


    審計案例188 承辦單位未落實集體決策的事項,也未按規定程序請示報告/278


    本章小結 加強內部控制體繫建設,防範“小官大貪”現像/279

    媒體評論
    本書作者具有扎實的財務管理知識和豐富的審計實踐經驗,作者收集、整理、歸納和提煉了具有實踐指導意義的典型性、普遍性、傾向性、苗頭性的審計案例,全書內容全面、豐富,繫統性和邏輯性強,值得財務人員、審計人員和高校相關專業師生學習和參考。
    ——秦榮生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原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本書是鈕彥平、謝佳和林侃三位長期從事企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審計的專業人員,根據相關單位財務管理的風險和事件,進行繫統的研究和分析的辛勤成果。本書從常見問題及表現出發,以豐富的案例展開,進行了財務風險點分析,給出了控制關鍵點的建議,緊跟時事,深入淺出,是一部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很好成果,也是財務領軍人纔培養的結晶!
    ——鄭洪濤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學術委員會委員、教授
    本書繫作者多年經驗之作,從風險視角,通過8個章節對 188 個行政事業單位審計典型實務案例進行剖析,深入淺出,內容全面,思路清晰。不僅從政策和制度層面分析控制與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也有針對性地提出了財務風險防控的整改措施,並分門別類將成功經驗予以總結,讓讀者一目了然。本書對於單位加強風險防控管理具有極高的參考價值,也能為完善和提升單位內部控制體繫提供非常有實用價值的思路。

    本書作者具有扎實的財務管理知識和豐富的審計實踐經驗,作者收集、整理、歸納和提煉了具有實踐指導意義的典型性、普遍性、傾向性、苗頭性的審計案例,全書內容全面、豐富,繫統性和邏輯性強,值得財務人員、審計人員和高校相關專業師生學習和參考。


    ——秦榮生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原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本書是鈕彥平、謝佳和林侃三位長期從事企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審計的專業人員,根據相關單位財務管理的風險和事件,進行繫統的研究和分析的辛勤成果。本書從常見問題及表現出發,以豐富的案例展開,進行了財務風險點分析,給出了控制關鍵點的建議,緊跟時事,深入淺出,是一部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很好成果,也是財務領軍人纔培養的結晶!


    ——鄭洪濤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學術委員會委員、教授


    本書繫作者多年經驗之作,從風險視角,通過8個章節對 188 個行政事業單位審計典型實務案例進行剖析,深入淺出,內容全面,思路清晰。不僅從政策和制度層面分析控制與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也有針對性地提出了財務風險防控的整改措施,並分門別類將成功經驗予以總結,讓讀者一目了然。本書對於單位加強風險防控管理具有極高的參考價值,也能為完善和提升單位內部控制體繫提供非常有實用價值的思路。


    ——王化成 財政部會計名家,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由鈕彥平、謝佳、林侃合著的《財務風險防控:188 個行政事業單位典型審計案例精析》一書,通過對188 個行政事業單位典型審計案例的講解,解讀了相關政策規定,給出了風險控制建議,並有針對性地對案例作了小結和歸納,為所有行政事業單位干部、財務人員、審計人員進一步嚴格規範執行相關財經法規指明了工作思路、奠定了實踐基礎,是一本極具實用價值、值得深度學習的工具書。


    ——徐經長 財政部會計名家,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在推進重大項目實施時,由於財務人員的專業知識不扎實、項目論證不充分,甚至在執行過程中存在“打擦邊球”“搞變通”的心理,導致財務風險頻發。鈕彥平、謝佳和林侃合著的《財務風險防控:188 個行政事業單位典型審計案例精析》一書對此進行了研究,將各類問題分門別類進行整理,並選取典型案例進行深入細致的分析。該書不僅有利於快速、深刻理解和把握重要財務管理的風險點,也為完善和提升行政單位內部控制體繫提供了極具實用價值的思路。


    ——陳漢文 財政部會計名家,南京審計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鈕彥平、謝佳、林侃合著的《財務風險防控:188個行政事業單位典型審計案例精析》一書,從188個審計案例出發,以審計視角對行政事業單位可能存在的財務風險進行詳細的剖析和講解,並作總結和提示。難得的是,本書所精選的案例,幾乎涵蓋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審計的所有領域,是三位作者多年實踐工作經驗的結晶,適合行政事業單位干部、財務和審計人員了解我國的財經、審計法律法規。


    ——林江 中山大學嶺南學院經濟學繫教授、博士生導師


    本書列舉了行政事業單位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一些問題,並將其彙編成冊,是行政事業單位學習合規管理的素材。


    ——陳玉罡 中山大學管理學院教授、企業研究院副院長


    基於實務工作中的所思、所悟、所得,鈕彥平、謝佳和林侃合著的《財務風險防控:188 個行政事業單位典型審計案例精析》一書,以 188 個真實的審計案例,揭露行政事業單位可能面臨的主要財務風險,並提出防控財務風險的方式。對每一位關注行政事業單位財務風險問題的理論和實務工作者而言,這是一本必不可少的參考書。


    ——曾曉亮 南方科技大學商學院講席教授、長江講席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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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計案例092

    違規發放津補貼——考核、考勤、評比等獎勵金
    某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郝某某在已兌現市級目標責任考核獎金的情況下,以高新區目標責任考核為名,依據自行制定的標準,對管委會機關干部進行獎勵,2020年至2022年累計發放獎金1309。
    相關財經法律法規
    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財政部、人事部、審計署關於嚴肅紀律加強公務員工資管理的通知》的有關規定。《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第九十七條:“違反有關規定自定薪酬或者濫發津貼、補貼、獎金等,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財政部、人事部、審計署關於嚴肅紀律加強公務員工資管理的通知》:“一、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必須堅決維護國家公務員工資政策的嚴肅性,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一律不準以任何借口、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在國家統一工資政策之外新設津貼、補貼、獎金項目,一律不準提高現有津貼、補貼、獎金的標準和水平;一律不準以現金或其他任何形式發放新的福利。”
    財務風險防控對策
    1.召開黨委(黨組)會議專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核查是否存在違規違紀行為,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處罰,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形成會議記錄。
    2.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
    3.退回多發的加班費、津補貼等。
    4.在今後的工作中,嚴格執行工資津貼發放標準,嚴禁超標準、無依據發放行為的再次產生。

    審計案例092


     


    違規發放津補貼——考核、考勤、評比等獎勵金


    某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郝某某在已兌現市級目標責任考核獎金的情況下,以高新區目標責任考核為名,依據自行制定的標準,對管委會機關干部進行獎勵,2020年至2022年累計發放獎金1309。


    相關財經法律法規


    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財政部、人事部、審計署關於嚴肅紀律加強公務員工資管理的通知》的有關規定。《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第九十七條:“違反有關規定自定薪酬或者濫發津貼、補貼、獎金等,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財政部、人事部、審計署關於嚴肅紀律加強公務員工資管理的通知》:“一、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必須堅決維護國家公務員工資政策的嚴肅性,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一律不準以任何借口、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在國家統一工資政策之外新設津貼、補貼、獎金項目,一律不準提高現有津貼、補貼、獎金的標準和水平;一律不準以現金或其他任何形式發放新的福利。”


    財務風險防控對策


    1.召開黨委(黨組)會議專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核查是否存在違規違紀行為,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處罰,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形成會議記錄。


    2.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


    3.退回多發的加班費、津補貼等。


    4.在今後的工作中,嚴格執行工資津貼發放標準,嚴禁超標準、無依據發放行為的再次產生。


     


    審計案例093


    違規發放津補貼——值班、伙食補助


    廣東某局自行制定的《關於夜間值班補助納入預算執行的通知》規定,自2016年起,按照工作日每人每、雙休日每人每晚、節假日每人每晚的標準,發放夜班值班補助,截至2022年底共發放補助123.。同時,因單位沒有食堂,無法解決工作餐問題,為此,該局自行參照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以出差伙食補助形式為部分非本地正式職工發放工作津貼,其中2022年共發放15.。


    相關財經法律法規


    上述做法不符合廣東省人事廳、廣東省財政廳《關於省直機關統一崗位津補貼有關經費使用管理的補充通知》(粵人發〔2003〕199號)的有關規定。


    《關於省直機關統一崗位津補貼有關經費使用管理的補充通知》:“五、關於加班值班的規定。機關工作人員(含編制內司機、後勤服務人員)因工作需要超時工作和節假日值班的,不發放加班費和值班費,由單位安排補休時間;符合條件的可以領取誤餐費、夜餐費。”


    財務風險防控對策


    1.緊跟形勢,做好單位的自查清理工作。進一步核查是否存在違規違紀行為,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處罰,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退回多發的加班費、津補貼等。


    2.做好單位內部的培訓工作,統一思想。在今後的工作中,嚴格執行工資津貼發放標準,嚴禁超標準、無依據發放行為的再次產生。


    3.做好單位業務的研究工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解決好單位職工的福利問題。


     


    審計案例094


    違規發放津補貼——招生工作補助


    2012年至2019年,某縣招生辦擅自截留高考考生體檢費、成人高考報名費等合計11.,分設三個“小金庫”,由徐某本人及安排他人分別保管,並從中列支招生工作補助5.,徐某違規領取工作補助1.。


    相關財經法律法規


    上述做法不符合《關於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問題的通知》(中紀發〔2006〕17號)的有關規定。


    《關於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問題的通知》中的“實施辦法”部分:“……(二)規範津貼補貼的資金來源和發放辦法。1.收支脫鉤。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實現個人收入與單位占有的國有資產和掌握的行政權力脫鉤,對各項政府非稅收入(含經營性收入),要堅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由財政部門統收統支,統籌安排。……”


    財務風險防控對策


    1.政府采購、項目開發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健全評審專家選聘、抽取、使用、監管、退出機制,防止利益衝突和廉潔風險。人社、財政等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強化政策指導,在區分對像、行業特點及勞務內容的基礎上,明確不同類別勞務費發放的範圍、標準等要求,從制度層面規範勞務費的發放工作。


    2.對於公職人員獲取的勞務費是否合規可從以下幾個方面綜合判斷:一是是否經過單位批準。二是是否實際提供了勞務。三是提供的勞務是否繫本職工作。四是是否可能影響公職人員的職務廉潔性,是否影響本職工作。五是資金來源是否合規,發放和領取行為是否有明確政策依據,發放標準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或行業標準。


    3.對國有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領取勞務費行為,要著眼於激發科研人員干事創業積極性、創造性,此類人員經批準參加勞務活動,利用專業技術獲取勞務報酬應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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