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一詞指的是一家企業或組織,它參與商品和服務的生產與交換,並由此獲得利潤。企業的起源可追溯到人類社會形成時期。隨著人類的進化,人們拋棄了采集狩獵的遊牧生活,轉而從事農業生產。專業分工應運而生,而個體得以熟練掌握特定的專業技能,為社會的特殊需求服務。隨著時間的推移,專業分工使復雜產品及服務得以生產和交換,供養了所有的社會成員。因此,人類社會參與“企業”經營已達數千年之久。
如今,企業的世界無處不在—企業不再局限於本地商品和服務的提供商,而是發展為大型公司制企業,其經營遍及全球。要確保政府履行職能,確保經濟蓬勃發展,擁有成功、生機勃勃的企業部門是關鍵。無論規模大小,無論是公有還是私有,無論是營利性或是非營利性,企業在全球經濟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它們一道構成了現代社會的中堅力量。如今,企業支撐著我們所處世界的方方面面,而理解企業的運作,正是理解現代社會的關鍵。
《企業運營百科》一書用圖形和平實的語言,解釋了復雜的企業世界。本書審視了企業運作的方方面面,包括創辦企業、籌集資本、產品開發及營銷、管理策略、收入追蹤、財務報告,以及企業的法律責任、社會責任和環境責任。本書用圖形解釋輔以現實生活的實例,清晰解釋了企業是什麼,以及各種形式的企業如何塑造了現代社會。
讀者 克裡斯汀·齊巴斯(Christine Zibas):
“乍一看,書中各種明艷的色彩、簡單的圖示,會讓人以為這是一本兒童讀物。千萬別被誤導:這其實是一本嚴肅的商業圖書,它不僅具有視覺吸引力,而且隱藏著詳實的內容。對於剛開始從商的人士(如大學畢業生),本書是一出色的初學者指南;此外,對於希望了解損益表或首次公開募股(IPO)的家庭投資者而言,也是一本優秀的基礎讀物。”
讀者 史蒂芬妮·帕迪阿昂(Stephanie Padillaon):
“我將於2017年4月開始大學生涯,因為專業是企業管理,所以把這本書作為指南來使用。本書非常精彩,超出預期。我十分喜歡該書的結構安排,彩圖讓我這樣慵懶的讀者也能提起興趣。書中解釋了創辦企業之前需要的所有知識。”
讀者 阿什哈夫·A·奧斯曼恩(Ashraf A. Osmanon):
“對於銷售人員、經理人、企業所有者和企業家,隻要是與商界有接觸的人士,即便是臨時工作人員,本書都是其書齋中的書籍。”
企業所有制
每類企業都會選擇一種所有制結構。縱觀全球,企業類型雖然千差萬別,但從單一業主的私人公司,到在股票市場上進行交易的大型組織,大多數國家都擁有類似的法人實體。所有制的選擇應考慮三個關鍵因素:企業的預期成長規模有多大;企業主願意承擔的財務記錄、管理及報告的復雜程度;企業主願意承擔的責任。
小而簡:采用單一企業主制或合伙制的簡單架構,建立起來十分簡單,需要的資本也不多;企業由一個或多個個體所有,企業規模通常較小,並以法律實體的身份開展經營;企業的債務由所有者個人承擔。參見14~15頁。
私人公司:私人公司是獨立於其所有者的法人實體,其建立及經營更為復雜;公司架構意味著,所有者通常不對公司債務負責;私人公司由股東所有,股東通常是公司的管理者。參見16~19頁。
公眾公司:公眾公司即大型上市公司,它們擁有較多的法律和財務披露義務;公眾和其他機構可以購買公眾公司的股票;公眾公司的架構適於大規模的資本注入,從而促進公司擴張。參見16~19頁。
跨國公司:跨國公司在多個國家經營,這促進了公司成長,提高了靈活性;跨國公司在成本更為低廉的國家開展業務,可以節約資金;跨國公司的外國分部能夠適應當地市場,找到新的商機。參見20~21頁。
特許經營:在特許經營模式下,企業(Franchisor,特許經營授權商)授權個體(加盟商,Franchisee)設立分支,賺取加盟費;與發展企業的其他方式相比,特許經營授權商需要的資金較少;加盟商采用成功知名企業的模
式和名稱,使風險降到。參見22~23頁。
非營利行業:常見的非營利組織包括慈善機構、互助會及合作社;非營利組織的組織架構與企業類似;非營利組織能夠創造大量資金,資金會被重新投入到公益事業中,而不是作為利潤進行分配。參見22~23頁。
為企業命名:
正確的做法:使用域名建議工具搜索可用的網絡域名;使用描述性詞彙使潛在客戶能立即抓住企業的本質;大聲喊出企業的名稱,因為說與寫的感覺存在差異。其目的是,人們隻要聽到企業的名字,就能搜索並找到企業,尤其是在網絡上;企業名稱要短,還要簡單,應避免雙關語。
錯誤的做法:加上個人的名字,如果企業倒閉,你的名字就會與之聯繫在一起;模仿競爭者的名稱,如果企業名稱獨一無二,企業出現在搜索結果的概率就更大。如果企業名稱與競爭者相仿,客戶就會難以區分;花時間思考企業名稱前,要落實產品和品牌。首先做好產品,企業的名稱問題就會迎刃而解。
個體經營與合伙經營
單一個人的個體經營(Sole Trader),以及兩個或多個個人組成的合伙經營(Partnership),是簡單的企業架構。創辦這類企業隻需要少量資本,企業的經營也十分容易。
運作原理:
許多企業在創辦之初,采用的是基本的形式— 個體經營(有時也稱作“獨資經營者”,SoleProprietor)或合伙經營。個體經營者是企業的所有者。與創辦公司不同,個體經營的創辦十分簡單,也不需要繳納額外的稅款。個體經營者隻需要申報個人所得稅。不過,風險依然存在:個體經營者擁有無限責任,如果企業倒閉,企業的債務必須由個體經營者個人償還。而合伙經營涉及一個以上的所有者,每名所有者都對公司的全部債務負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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